3月4日,新三板企業蓉中電氣(872967.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蓉中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議案》。
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9,873,350股。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的15%。
最終發行數量經北交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注冊同意后,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上市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據悉,本次發行底價為4元每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擬用于公司智能電網變配電設備擴產項目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需要,暫以自籌方式先行投入資金,待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換預先投入的或已償還的自有資金。
若本次實際募集資金少于上述項目投資資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籌解決;若實際募集資金超出上述項目投資資金需求,則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用于主營業務。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財務數據,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10,886,527.08元、27,881,339.94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14.27%、28.36%,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