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社會對于電動車的充電安全是極為關注的,因為這方面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不少。為此,管理部門先后出臺了這方面的管理制度。從國家層面看,有去年8月1日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從省級層面看,有剛剛通過修改并施行的新版《浙江省消防條例》。伴隨禁令出現的還有各種方便群眾的方案。比如,有關部門大力推行電動車集中充電樁的建設。而這些努力和付出,極大地降低了電動車充電事故的發(fā)生。
耀江福村小區(qū)這起電動車車棚火災是由于電動車充電引起的。雖然電動車燒了,可沒有危及居民的生命安全。這是不幸中的大幸。試想,如果這起事故發(fā)生在電梯間、樓道里或者在家里,后果真的不堪設想。然而,痛定思痛,如果我們在管理細節(jié)上再作進一步的“跟進”,或許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從“人防”角度講,一是要聘請專業(yè)隊伍對充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以保證電動車充電安全。二是要定期開展針對充電設施和消防設施的安全檢查,投入力量引導用戶安全充電。三是小區(qū)保安應該每天定時巡查電動車集中充電點,并將其納入制度化管理范疇。
從“技防”的角度講,一是要安裝智慧煙感探測器和噴淋裝置。一旦電動車停車棚發(fā)生火警苗子,智慧煙感探測器就會馬上報警,并啟動噴淋裝置,使得火警得以遏制,以減少由此引發(fā)的損失。二是要安裝監(jiān)控探頭,讓火警苗子在第一時間得以發(fā)現,為滅火贏得時間。因此,“人防+技防”是確保電動車充電安全的不二法寶。
當然,落實“人防+技防”舉措自然涉及到費用問題,這可以從政府撥一點,小區(qū)收益中提一點,還可以居民眾籌一點,總之多方籌措,辦法總比困難多。
再深想一層,電動車是“國民車”,電動車的停放和充電安全是件民生大事。因為它關系到人們每天外出交通的便捷,關系到居民居住的安全舒適。因此,我們要以“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的情懷,把“管理細節(jié)”緊緊抓好,讓電動車停得安心、放心。(記者顧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