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新三板企業天宏鋰電(873152.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浙江天宏鋰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本次申請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9,027,002)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不超過21,881,052股(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
公司及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2,854,050股)。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并經北京證券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注冊后確定。
本次發行底價為8.95元/股。最終定價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如果將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董事會可根據授權視情況調整發行價格區間。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將全部用于以下項目:
鋰電池模組智能化生產車間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不能滿足上述項目的投資需求,資金缺口通過自籌資金解決。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前,若因經營需要資金先期投入的,公司擬以自籌資金先期進行投入,待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可選擇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已投入的自籌資金。如果本次募集資金最終超過項目所需資金,超出部分將全部用于主營業務。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報告,最近2年的財務數據可能存在不滿足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條件的風險。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36,589,285.80元、233,766,391.34元,2020年相比2019年營業收入增長率為71.14%,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8,608,414.23元、15,067,324.68元,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為基礎層掛牌公司,須進入創新層后方可申報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進入創新層而無法申報的風險。請投資者關注風險。
天宏鋰電,公司全稱浙江天宏鋰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20日,現任總經理都偉云,主營業務為鋰離子電池模組的研發、設計、組裝及銷售。